中国农业气象 ›› 2014, Vol. 35 ›› Issue (03): 293-298.doi: 103969/jissn1000-6362201403009
王倩,曹杰,周兆基,张眉
WANG Qian,CAO Jie,ZHOU Zhao ji,ZHANG Mei
摘要: 利用鲁北地区滨州市、德州市和聊城市1989-2011年棉花单产资料和各生育期降水量资料,运用三次多项式拟合趋势产量,进而分离气象产量,计算气象灾害造成的棉花减产率,定义减产且干旱的年份(共33个)为有效样本。根据棉花各生育期的降水量和需水量计算缺水量,并设定棉花全生育期的干旱指数。构建面板随机效应模型,定量分析干旱指数(DI)与因干旱造成减产率(DYLR)的关系,即DYLR=0.0003766D1。结果表明,当鲁北三地DI<91.08mm时,单位理赔金额为0;当DI≥91.08mm时,启动赔付,单位理赔金额为保险金额与因干旱造成减产率的乘积。因此干旱指数保险赔付触发值为91.08mm,鲁北三地33个有效样本中有15个样本达到赔付标准。棉花干旱指数保险理赔金额的确定,可避免因信息不对称产生的市场失灵问题,降低经营成本,提高理赔效率,最大程度调动农民投保防灾的积极性。